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
快乐猩球志愿者俱乐部志愿者须知(2016年版)
一、志愿者定义及工作性质:
志愿者是指不以获得物质报酬为目的,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精力、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帮助的人。本俱乐部志愿者主要工作是积极参与以热爱自然,关爱动物为主题的社会公益事业志愿服务。自愿参与本俱乐部及园方组织开展的各项保护教育活动以及无偿为动物园的游客提供服务和帮助。
二、志愿者的管理:
1.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的志愿者工作在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宣传教育部的指导下,由快乐猩球志愿者俱乐部(英文名称:Happy Orangutans Volunteers’ Club,以下简称HOVC)负责各项具体管理事宜。
2. 志愿者的服务内容应在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宣传教育部的指导下,按HOVC安排的内容进行志愿服务。
3.对于计划到动物园进行志愿服务的志愿者,需提供1寸照片两张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张,交于HOVC制作志愿者服务证,进行登记存档,并领取相关装备,同时交纳相应HOVC会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参照《快乐猩球志愿者俱乐部章程》)及服务装备押金。服务周期(当年为一服务周期)满,相关装备需交由HOVC收回,并退还服务装备押金,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4. 在服务期间中途因故需退出服务者,需在归还服务装备及服务证件后,方可退还押金。
5. 在服务期间,志愿者负责人将随时了解志愿者工作状况及身体情况,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必要的调整。
6、志愿者开展服务前需与HOVC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
三、志愿者基本要求:
1.基本条件:志愿者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责任能力,无长期慢性、过敏性、官能性疾病、精神疾病与不良嗜好(如酗酒、斗殴、服用毒品与违禁药物、赌博等)。
2.语言沟通和基本礼貌要求:志愿者应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具备公共场所基本语言沟通的能力;从性别、年龄、民族、信仰、籍贯、职业、身体状况等方面必须充分尊重并公平对待每一位游客,不得使用人身攻击性语言,不允许与游客发生冲突。
3.如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发生突发情况,应及时与HOVC当值人员沟通。
四、志愿者服务时间安排:
1.志愿者一天的服务时间为:9:00-11:00;13:00-15:30。15:30之后若在特定时间段内举办兴趣小组活动,可自愿参加,地点待定。
2.志愿者全年服务时间不应少于45个小时,半年服务时间不能少于25小时。
3.志愿者会议每年举办4-5次,包括年初培训及志愿者活动启动会议,年中讨论评估会议,年终总结会议。志愿者参加会议的次数不能少于两次。
4.已获得动物园志愿服务资格的志愿者将领取本年度志愿者服务时间表一张,如有特殊的情况请假不能来服务的,请及时与同场馆志愿者协调顶岗事宜,并且提前1-2天与HOVC相关负责人联系安排,请勿在未通知情况下造成岗位空缺,若在服务当天临时出现不可预知状况的(如交通拥堵、突发疾病等),请立即通知HOVC当值人员。
5. 如遇极端恶劣天气(如暴雨、台风、大雪、冰雹等)或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与人为因素(如洪水、地震、战争、政变等),当天服务班次自动取消。
五、志愿者服务要求:
1. 工作开始前,志愿者必须接受动物园及HOVC的培训、指导以及相关考核,积极主动查阅相关资料,掌握更为丰富的野生动物保护教育和环保知识。
2. 志愿者每次入园服务前需到HOVC签到,每次服务结束时需到HOVC签退,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具体签到签退地点及方法将在服务开始前正式通知。每月统计公布服务次数,对于2次不请假直接不来的志愿者给予警告,如仍继续,满4次则请退。
3. 志愿者入园时需出示本人志愿者证件,方可入园。志愿者证不可涂改或转借给他人使用,志愿者也不可未经允许随意带他人入园。
4.志愿者培训后,每一位志愿者都应对动物园具备全面了解(如动物种类、场馆分布、洗手间以及游览路线等),对所在场馆特点以及所讲解动物的情况要掌握。
5.志愿者服务过程中必须佩戴志愿者证,穿戴志愿者服,使用扩音器进行讲解;在相应的时间、地点开展志愿服务,不得随意更改服务时间与内容;志愿者的服务不能干扰动物园工作的正常开展。
6.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遵守动物园和HOVC相关规定,轮岗和考勤应服从HOVC当值人员的分配。
7.志愿者在动物园服务期间,应当主动热情而有耐心地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语向游客讲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讲解或规劝游客文明游园。讲解过程中要注意礼貌,仪态端庄大方,在进行科普宣传或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时,应该言辞礼貌,不能触犯游客的权利或与游客发生冲突,应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游客。
8.志愿者在动物园服务时,必须注意自身安全。未经饲养员允许,不得与动物近距离地接触。
9.志愿者在动物园服务期时,不得吸烟、饮酒、睡觉、玩手机、闲聊、离岗、窜岗。
六、志愿者的权利:
1.志愿者可以根据情况和需要随时向动物园或HOVC了解情况,获得动物园及HOVC在规定制度框架范围以内所允许提供的相关信息;
2.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以随时随地以任何形式根据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动物园及HOVC提出任何意见和建议;
3.有权参加动物园及HOVC举行的一些公益活动;
4.可免费获取参与的志愿活动相关资料;
6.可有权参与志愿者相关聚会活动;
7.年末获得志愿者证明证书。
七、志愿者福利
1.借阅志愿者俱乐部内的相关资料与书籍,但需登记;
2. 志愿服务期间提供午餐补助(以餐券、现金等形式实现);
3. 自正式服务开始,每位志愿者服务满七次后,可获得门票一张,之后每服务满三次均可得门票一张,以此类推。
4. 参与动物园主题活动可获得优先报名权;
5. 年末根据服务时间与质量,结合平时表现,评选出优秀志愿者,予以奖状与奖品鼓励。
八、志愿者服务注意事项:
志愿者应当避免在服务期间出现以下行为及状况:
1.未佩戴志愿者证件,穿戴志愿者服,使用扩音器;
2.饮酒、抽烟、迟到、早退、窜岗、离岗、闲聊;
3.玩手机,远离游客不讲解等;
4.未请假擅自不来服务;
5.借用他人志愿者服务证件带人入园;
6.与游客发生冲突导致被投诉,经调查了解确系志愿者责任;
7.未经饲养员允许,擅自攀爬护栏,进入动物饲养区,擅自喂食;
若发生以上情况第一次警告教育,第二次取消评优资格并内部通报批评,第三次劝退并取消下一年度志愿者申请资格。
十、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未经许可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媒介上对动物园及HOVC发表的任何观点与看法均视为其个人观点,动物园及HOVC方面对此均不承担任何法律方面的责任。
十一、如在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过程中对任何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存在虚报、隐瞒情况的,一经发现,动物园及HOVC有权立即与其单方面解除服务协议。
十二、如在担任志愿者进行服务期间存在任何刑事犯罪情况的,无论其情节轻重或是否与志愿者服务内容有关,动物园及HOVC将立即与其单方面解除服务协议。
十三、本须知解释权归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宣传教育部及快乐猩球志愿者俱乐部(HOVC)所有。
十四、本须知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
快乐猩球志愿者俱乐部
2016年2月23日
附录&联系方式:
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宣传教育部电话:025-85518101
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官方网站:www.njhszoo.com
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官方新浪微博:http://weibo.com/njhszoo
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志愿者新浪微博:http://weibo.com/njhsz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