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南京市和燕路168号
邮编:
210028
电话:
025-85620178
传真:
025-85624114

开放时间

每日8:30至16:30

园区新闻

牛肉采购招标公告

南京永胜圩生态园有限公司是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成立的子公司,该公司位于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迎湖桃源水慢城景区内。本公司因饲养动物需要,需要采购新鲜牛肉一批,采购日期自2022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0日,预计每周采购量160斤,全年预计8500斤。具体采购需求见附件一。

本采购信息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有效,有意者请联系孙先生,电话025-56862380。

 

 

 

 

南京永胜圩生态园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

 

 

 

 

 

 

 

 

 

 

 


 

附件一

采购需求

一、 采购单位名称:

南京永胜圩生态园有限公司

二、 采购数量明细

(一)肉品的具体采购内容见下:

牛肉采购计划:每周采购量约为160斤,全年采购总量约8320斤,以实际订购量为准。

(二)送货地点:南京永胜圩生态园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迎湖桃源动物园内)。

三、 货物质量及标准

(一)品质要求

新鲜黄牛肉:供应的牛肉部位为牛腱子肉或腿肉(去骨),所供肉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无注水、无寄生虫、不带油、不夹杂碎肉。

每批次肉品均需向招标人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所有肉品色泽、组织状态、粘度、气味等感官指标和挥发性盐基氮、汞等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药残和瘦肉精必须符合国家对牛肉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并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标准

所供肉品应符合下列食品类相关标准及规程:

1、《畜禽肉水分限量标准》(GB18394-2001)

2、《牛肉等级规格》(NY/T676-2010)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

4、《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467-2001)

5、《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

四、 其他要求

(一)供货要求

1、中标人负责供货日下午330前按订货要求准时将牛肉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无节假日),如配送时间有变动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中标人负责肉品的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所有肉品运输必须采用封闭的、有低温保鲜设备并符合国家卫生、动物防疫条件的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鲜肉类饲料必须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温度。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卸货时肉品堆放应科学、合理,避免造成肉品的交叉污染;

5、供货商按订货要求准时将牛肉送到招标人指定园区的动物食堂(无节假日),每次随货配给搬运人员,如配送时间有变动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安排专人负责验收并出具验货单,要求中标人诚信经营,保证足量供应,全年不间断。

(二)履约保证金及考核要求

1、中标人中标后须交纳贰万元履约保证金,如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金被扣除,则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补齐至贰万元,合同结束后不计利息退还。

2、中标人提供的肉品外观颜色发暗,肉质发粘有味道、严重注水情况,招标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应当立即补足当日肉品,每次扣除履约保证的百分之十。

3、中标人供应肉品的部位若与合同要求不符,招标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应当立即补足当日货品,每次扣除履约保证的百分之五。

4、中标人所供应的肉品若含有寄生虫,第一次发现扣除履约保证金百分之三十,第二次发现,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百分之五十,第三次发现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招标人有权解除供应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中标人相关履约责任。

5、中标人未在要求时间段提供货品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的百分之十。

6、招标人有权要求对随机某一批次的产品进行检验或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若检验结果合格,检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若检验结果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本着对危及动物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做出如下处罚:

1)检测结果高于《畜禽肉水分限量标准》(GB18394-2001)规定,第一次扣除壹万元履约保证金,第二次终止合同。

2)中标人提供的肉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要求,随机检测结果中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的任何一个指标与标准不符,均扣除履约保证金的百分之四十;若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标与标准不符,招标人扣除中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检测结果中发现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物质后,交予司法机关处理。

3)中标人提供的肉品须为新鲜肉品,招标人不接受冷冻肉,若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肉品为冷冻肉,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证实后,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百分之二十,第二次发现,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百分之五十,第三次发现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招标人有权解除供应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中标人相关履约责任。

五、 付款方式

以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费用结算周期,核对供应量后,根据中标人提供的正规发票金额实时报账,下月10日之前结清上月货款。

六、 服务期限

招标有效期贰年,中标后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七、 报价要求

1、本项目各肉品均实行每月定价,以每月21日当天报价为准,有效期为一个月(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

2、本项目各肉品基准价格定价方式:鲜牛肉以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nc.mofcom.gov.cn/jghq/index)上相应的江苏南京牛肉报价为基准价定价依据定价品种仅作基准价格定价使用,实际供应的肉品种类、品质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牛肉的基准价以每月21日当天的全江苏省南京市市场上所有公司所报相应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为准,若每月21日当天网站没有任何一家公司的报价,则均以向前数距离21日当天最近日期的全江苏省南京市市场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若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一周内未有数据更新,双方协商在食品商务网安徽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批发报价https://price.21food.cn/market/21-p2.html)获取相关物品的每月21日基准价格,其中鲜黄牛肉基准价参照牛肉报价。

4、投标人在以上每月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报出牛肉的投标浮动率(上浮为+,下浮为-;上浮率不超过+8%)。中标后,每月牛肉的供应价格=每月21日所定的基准价x(1+牛肉的中标浮动率),每月实际结算费用=上月21日的定价x每月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如6月20日结算费用=5月21日定价x5月21日至6月20日实际验收的牛肉数量)

5、投标报价应包括所供肉品、包装、仓储、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售后服务相关劳务支出等,以及供应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合同期内,中标人不得随意上调价格(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况除外)。

6、牛肉的采购量需要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进行采购,招标人没有义务确保牛肉的采购准确数量,各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其报价风险。